|
性侵害防治中心面臨的問題
1、人力不足
2、性侵害防治中心無法依法規定編製專職人員編,僅採用借調或兼職人員
3、工作負荷量高(24小時待命接聽電話、假日上班、每位工作人員負責個案超過
百人)
4、高度離職率、流動率;因人員流動頻繁,長期後續工作難以傳承
5、服務品質
6、性侵害防治中心任務編組(如社政、警政、衛生、教育等)形同虛設,並無執行
7、專業知能缺乏
8、經費不足,無法提供完善服務
9、社會資源缺乏(如庇護服務)
10、性侵害的相關法案(如家暴法)未見整合,且行政單位也未整合
11、配套措施的執行不易,保密工作、被害兒童的人身安全等
12、執行保護令的警察人力不足,未能確實保障被害兒童的安全
13、保護令有效期限內,無法處置加害人
14、輔導治療加害人心理行為的專業工作者缺乏
15、各領域專業工作人員的合作模式也未成熟(如檢警、醫療、社工、諮商等)
16、在處理家庭亂倫事件,警察多半採息事寧人的態度,當事人家人多採「家醜
不可外揚」的心理,不與專業人員合作或採避不見面方式。
17、中心工作人員或社工師受加害人的威脅恐嚇,未能有具體保護方案
18、城鄉資源的差距
19、法規與一般人觀念落差大
20、性侵害防治中心管轄地區幅員過大
21、專業人力質與量的問題
22、地方民代介入,為加害人代言求情,成為其「喉舌」
23、缺乏長期輔導治療的專業工作者
24、人力不足,無法落實加害人的追蹤輔導與治療工作
25、工作人員辦理行政工作、開會、處理個案、研習宣導、?報表格問卷,分身
乏術。
26、緊急安置上有困難,且安置期限不足
27、強制矯治的醫療機構無強制力
28、騷擾、恐嚇、精神虐待、性無能者的侵犯舉證困難
29、受害兒童基於血緣關係,不願配合司法行動

|